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《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、奖章、“工人先锋号”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、“工人先锋号”的通知》(深机关事业单位工〔2014〕1号)要求,结合我校几年办学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自荐深圳第二实验学为“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”候选单位。
特此公示,公示期:2014年1月20-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以实名书面向学校纪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反映。
深圳第二实验学校
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
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《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、奖章、“工人先锋号”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、“工人先锋号”的通知》(深机关事业单位工〔2014〕1号)要求,结合我校几年办学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自荐深圳第二实验学为“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”候选单位。
特此公示,公示期:2014年1月20-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以实名书面向学校纪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反映。
深圳第二实验学校
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